南昌职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要求成立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资助管理中心各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按照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完成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的评选、上报与检查,做好应征入伍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的系统录入、学费补偿、学费减免、助学金审核及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等。 中心创新资助育人形式,实施“发展型资助的育人行动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养培育计划”、“开展筑梦飞翔.资助伴我成长”等主题教育,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培育建设一批发展型资助的育人示范项目”,推选展示资助育人优秀案例和先进人物。从学生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资助体系,全面拓展资助育人新思路,努力做到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从根本上解决学生急难愁盼,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学生各项资助制度的制定、完善、实施和宣传,建立健全我校资助体系; (二)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采集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进行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核查与调研工作,构建和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负责全校学生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三)积极拓展社会资助资源,合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项目,制定相关评定管理办法,并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审核、发放等工作; (四)负责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贷款申请等工作,采集、核对、上报应届毕业生贷款信息,组织指导毕业年级贷款学生办理还款计划、还款确认手续等; (五)负责做好新生绿色通道的工作; (六)负责全校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及退役复学学费资助工作; (七)负责学校勤工助学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八)负责资助育人工作的开展,指导二级学院做好获奖受助学生教育和引导工作,培养学生诚信意识、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 (九)完成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