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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南昌职业大学关于推荐评审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9-29 阅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4〕15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省级预算资金的通知》(赣财教指〔2024〕28号)和《南昌职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南职大字〔2024〕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评审及报送材料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2024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指标共计578名,其中本科学生338名,专科学生240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

    二、评审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学院要严格把握评审标准,按《南昌职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的程序和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做好评审推荐工作,认真审查参评学生主体资格。

    三、评审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提交《2023-2024学年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各项获奖证明材料原件、上学年学生成绩单、综合素质测评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困难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班级民主评议,班级公示2个工作日,于10月15日前完成班级公示;

    3.学院评审,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月24日前完成院级公示,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按要求完成以下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3-2024学年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二)《南昌职业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

    (三)《南昌职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评表》纸质版;

    (四)教务系统2023-2024学年个人成绩纸质版;

    (五)《2023年国家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信息表》(学院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学院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相关要求

    严肃工作纪律。各学院要组织认真学习《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确保国家资助金专款专用,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拆分、挪用、克扣、截留,重视发挥学生资助专员的监督作用,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学院投诉渠道,确保信息畅通,多方听取不同学生群体的意见,让学生有问题、有困难时知晓反映渠道,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损害学生利益的事情发生。

    认真填报材料。指导申报学生认真、规范、完整填写资助管理系统内的有关申请材料,确保符合评审的相关要求。学院评审报告和会议记录等内容详实、条理清晰,能全面反映评审情况。

    南昌职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9日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23-2024学年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doc

    附件3:《南昌职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23版).xlsx

    附件4:《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信息表》(XX学院汇总).xlsx

    附件5: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X学院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