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4〕15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省级预算资金的通知》(赣财教指〔2024〕28号)和《南昌职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南职大字〔2024〕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评审及报送材料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2024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指标共计578名,其中本科学生338名,专科学生240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
二、评审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学院要严格把握评审标准,按《南昌职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的程序和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做好评审推荐工作,认真审查参评学生主体资格。
三、评审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提交《2023-2024学年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各项获奖证明材料原件、上学年学生成绩单、综合素质测评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困难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班级民主评议,班级公示2个工作日,于10月15日前完成班级公示;
3.学院评审,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月24日前完成院级公示,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按要求完成以下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3-2024学年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二)《南昌职业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
(三)《南昌职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评表》纸质版;
(四)教务系统2023-2024学年个人成绩纸质版;
(五)《2023年国家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信息表》(学院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学院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相关要求
严肃工作纪律。各学院要组织认真学习《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确保国家资助金专款专用,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拆分、挪用、克扣、截留,重视发挥学生资助专员的监督作用,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学院投诉渠道,确保信息畅通,多方听取不同学生群体的意见,让学生有问题、有困难时知晓反映渠道,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损害学生利益的事情发生。
认真填报材料。指导申报学生认真、规范、完整填写资助管理系统内的有关申请材料,确保符合评审的相关要求。学院评审报告和会议记录等内容详实、条理清晰,能全面反映评审情况。
南昌职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9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南昌职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23版).xlsx
附件4:《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信息表》(XX学院汇总).xlsx
附件5: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X学院汇总表).xlsx
上一页:南昌职业大学关于推荐评审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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